偷完古董又偷保险柜 南平建瓯男子数罪并罚获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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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盗窃被判刑的建瓯男子叶某和不思悔改,伙同他人盗窃古董店古董。案发后,其他同伙先后被抓,而叶某和却逃窜到江西省上饶市,并再次盗窃作案被抓获判刑。今年3月,叶某和因该古董被盗案被押解回建瓯继续审讯。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叶某和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结合原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5000元。

叶某和现年43岁,建瓯市徐墩镇人。1992年以来,他先后5次因盗窃被建瓯市、江苏省海门市、浦城县等地的法院判刑,总刑期达18年。2015年3月份的一天凌晨,叶某和伙同3名同伙盗窃建瓯市新区古董一条街的一家古董店,盗窃价值3.8万余元的40余件古董。

接到报案后,建瓯市刑侦大队经过2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于6月初破获此案,先后抓获其他3名同伙,缴获部分被盗古董。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叶某和与公安机关打过多年交道,具备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为了逃避打击,他在作案后迅速逃离建瓯,来到江西省上饶市,因此得以逃脱警方的追捕,成了一名漏网之鱼。

到了江西省上饶市不久,手头拮据的叶某和狗改不了吃屎,又干起了溜门撬锁的老本行。一天上午,他窜入上饶市广丰区一居民家中,剪断防盗窗后攀爬入室,盗走受害人的保险柜,内有21万余元现金、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及10张某超市购物卡等财物,同时盗走12条中华、黄山等品牌香烟。广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破获此案,并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2015年4月22日,叶某和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受害人被盗的部分财物被缴获。有过“五进宫”经历的叶某和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辩称购物卡是其在该超市外以低价向他人购买所得。最终,法院根据警方缴获的有关财物及其他物证,认定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以其犯盗窃罪判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古董被盗案破案后不久,建瓯市刑侦大队民警准备将叶某和上网追逃时,却发现其早已因涉嫌一起入室盗窃案被江西省上饶市警方上网并已落网,羁押在广丰区看守所,随即到广丰区看守所对他进行提审,叶某和对盗窃古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3月24日,在景德镇监狱服刑的叶某和被提押回来,羁押在建瓯市看守所,参加其涉嫌案件的诉讼活动,直至其被法院判刑。在判决生效后,叶某和已被押解回景德镇监狱继续服刑。(刘建成)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