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5日正式受理喜得龙(中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报请省高院批准后于8月23日交由晋江法院审理。
金融审判庭接审后,立即依法依规展开各项工作:在8月25日发出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后,于8月29日联合市金融工作局赴喜得龙公司督促管理人接管企业,对喜得龙公司尚未移交账册等问题,要求限期移交并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
承办人员还与管理人、喜得龙公司就未决诉讼、执行案件的处理、管理人工作地点、债权申报地点、公告时间、方式等进行了磋商决定。
至此,喜得龙公司破产重整案进入实质性阶段。
来源:晋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