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是民间的“普度月”。为遏制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查处整治力度。8月21日晚,该大队在整治酒驾统一行动中,共查处酒驾9起,醉驾6起。
当晚9:30许,在蚶江公园附近路段,一辆小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时,民警从驾驶员毛某身上闻到一股酒味。经检测,该名驾驶员酒精含量达103mg/100ml,属醉酒驾驶。这是当晚警方查处的第一起醉驾案件。随后,设置在几个主要路口、重要路段的执勤点也查获了5起醉驾案件。
采访中,市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表示,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大,因为它会严重降低驾驶员对车辆的控制能力,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行车中的交通视野也会缩小,对视野边缘的一些危险隐患难以及时发现。一旦发生险情,便难以迅速采取措施,由此引发不少交通事故。但一些驾驶员显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对于酒驾仍然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查处”,或者对自己酒后驾车能力过于自信,而一旦发生悲剧了才后悔莫及。
据介绍,每年“普度月”期间也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针对此,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有针对性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也通过媒体、微信、微博等渠道,强化“普度月”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劝诫人们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采访中,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酒桌上朋友之间劝酒应文明,如果知道对方要开车,应为对方交通安全着想,主动劝对方远离酒驾,或者通过请代驾等方式,避免酒后驾驶。(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蔡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