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二孩政策:取消二孩审批 精简第三孩审批证明材料

泉州晚报

日前,泉州市卫计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泉州市将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规范第三孩审批办理程序,同时优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生育两孩无需审批

晋江市西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窗口,洪某华夫妇正在办理二孩生育登记,“以前要审批办理准生证,手续繁杂,现在都不用审批了,只要怀孕之后跑一趟服务窗口,做生育登记就可以了,免去了跑腿的麻烦。”

市卫计委相关人员介绍,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我市将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需要审批,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可自主安排生育,只要在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就可以了。

◆精简第三孩审批证明材料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将第三孩的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请条件的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精简证明材料。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请条件的夫妻,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卫计部门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信息的,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首先收到当事人申请的乡镇(街道),必须接待、受理,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另一方户籍地卫生计生部门。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可经国家PADIS流动人口系统协查其婚育情况或夫妻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在我省办理三孩生育服务证。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我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落实首问责任,凡是属于受理范围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属于当地受理的,明确告知群众受理地点;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缩短办理时间,再生育审批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时限为三个工作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尽量现场办结。对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的,委托人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此外,我市还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及符合再生育条件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后,再予以办理登记或审批。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二孩服务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