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三明鱼网等多家媒体,用《三明下洋惊现助力车新型“碰瓷” 如此尴尬的事就发生在刚才!》等标题,不实报道了下洋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
不实报道公开后,多家媒体相继转载,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经公安部门介入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2016年8月19日09时52分,城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转警称在三元区芙蓉新村门口有辆摩托车故意撞停在路边的小车。
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将涉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警方调查,涉事男子李某某(男,45岁,三元区人)自称因天气炎热,造成身体不适,致神情恍惚后驾驶助力车先后三次分别与一部皮卡车和一部小轿车发生刮擦,造成车辆轻微损坏,无人员伤亡的事故。
当事双方均不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骑助力车男子李某某也并未对两部机动车司机要求额外赔偿。
根据上述情况,警方已先期将涉事男子李某某送至医院检查治疗,该事件不属于碰瓷事件,其他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