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一场追尾车祸导致一名大龄孕妇流产。为此,孕妇小玥要求肇事者老忠赔偿相关医疗费用12万多元,还要求赔偿她备孕期间所花的近6万元,对方并未同意。伤心加愤怒的小玥将肇事者老忠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思明法院。日前,思明法院立案受理,导报记者也参与了调解。
纠纷
提起这次事故,小玥觉得就是无妄之灾。几个月前,她坐朋友的车沿白鹭洲路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就在白鹭东路路口时,老忠驾驶的车辆开得非常快,猛地撞上小玥她们车的车尾,由于冲力太大,小玥她们的车又撞上了前面的越野车。“我整个人都飞了起来,撞上前面座椅的时候,人就有点晕了。”有孕在身的小玥发现自己的肚子隐隐作痛,立马去了医院,经过治疗,小玥还是流产了。面对这个噩耗,小玥差点晕了过去,“我已经34岁了,结婚多年一直没能要上孩子,为了当妈妈,我还做了人工授精和试管,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没想到就这样被撞没了”。
事故经交警认定,肇事者老忠负全部责任,小玥不承担本事故责任。小玥觉得老忠除了应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负责她之前治疗不孕不育的所有费用。对于赔偿金额,老忠觉得要求过多,他可以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用,但之前的备孕费用他们不愿意承担。
调解
法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对于老忠来说,超速撞车导致小玥受伤流产是事实,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等范围内,应赔偿小玥因本次事故遭受的各种经济损失,但不能包括小玥之前所有备孕费用。小玥确因事故失去孩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外,老忠额外赔偿小玥13000元。
导报记者也安慰小玥,流产已成事实,要求相应的赔偿是应该的。最后,小玥也让步了,不再向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法官提醒
开车上路,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多一点小心,也给他人和自己多一分安全。(记者 吴勇义 通讯员 杨绿芳/文 杨靖/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