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福建省纳入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泉人员,在丰泽、晋江、石狮、南安四地务工、生活、学习者,即日起可到泉州指定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补换领业务。
泉州4个派出所试点
“真是方便啊,省得我再回老家去换证件。”14日,在南安水头派出所,来自江西的王先生和来自湖北的李先生等人,顺利办妥了身份证异地换领申请手续。
据悉,户籍地为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泉人员,在丰泽、晋江、石狮、南安四地务工、生活、学习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第一,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第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60日内便可完成办理、制证发放工作。
目前,泉州共设4个试点,分别是丰泽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晋江市公安局陈埭派出所、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其中陈埭派出所、水头派出所和灵秀派出所已开始受理业务,北峰派出所还未开始受理。
6类情形不予受理
据介绍,对于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或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5.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6.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与人口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
福建居民可异地补换领
此外,从今年4月8日起,只要户籍在泉州且已申领过二代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可就近在泉州公安机关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异地换(补)领。不仅如此,从今年6月下旬起,福建居民可在省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
办理普通证件的,20个工作日后或在派出所通知后,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加急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送达,并在1个月内,到就近的派出所进行核验,不需要再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