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有哪些亮点?

观察者网

二、促进创新资源双向开放和流动

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需求,与相关领域具有创新优势的国家合作建设一批联合研究中心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提升企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国外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研究型大学在华设立或合作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作用,与优势国家在相关领域合作建设高层次联合研究中心。推动我国科研机构和企业采取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联合组建等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发挥区域创新优势,推动地方建立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加强创新创业国际合作,深化科技人员国际交流,吸引海外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交流,开展国际青少年科普活动等。

专栏 28 科技资源双向流动和开放

1.政府间科技合作。完善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落实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及涵盖科技合作的各类协议。分类部署与大国、周边国家、其他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科技合作。开展重大政府间合作。共同资助开展联合研发。支持科技人员交流。

2.重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推动农业农村、城镇化及城市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及网络技术、地球观测与导航、新材料、先进制造、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生物技术、海洋与极地、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国际合作。促进在环保、气象预测、种质资源等领域的技术和设备引进,解决重大、核心和关键技术问题。

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建设。支持基地开展联合研究。开展国际培训、人才培养和信息服务。优化合作平台的集群建设。建立以国际科技与创新合作成果为导向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动态调整和重点资助机制。

三、加强与港澳台的科技创新合作

发挥港澳地区的独特科技优势和开放平台作用,利用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机制,促进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化与制度化。组织实施高水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共建研发基地。推进科研设施向港澳台开放,支持港澳台青年科学家到内地开展短期合作研究,以互利共赢方式深化科技交流。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的先行先试作用,打造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加快构建大陆与台湾、内地与港澳联合研发、人文交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等综合性合作平台。以高新区和大学科技园等为载体,深化和拓展与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间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的合作。

专栏 29 与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

加强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青年人创新创业及科技园区合作;出台优惠政策,为港澳台地区青年人来内地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和组织港澳台青年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训练营活动;推动内地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与港澳台地区相关机构合作,扩大北京、天津、上海、广东与香港科技园的合作空间;支持内地大学与港澳大学合办大学科技园。

四、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

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规则制定,围绕各国重大关切和全球性挑战,创制国际科技合作公共产品,加快推动全球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共享,主动设置全球性议题,提升对国际科技创新的影响力和制度性话语权。加强和优化驻外科技机构和科技外交官的全球布局。发挥民间组织在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的作用。争取和吸引国际组织在我国落户,鼓励设立新的国际组织,支持和推荐更多的科学家等优秀人才到国际科技组织交流和任职。

第五篇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构建支撑科技创新创业全链条的服务网络,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第十五章 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

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促进创新创业为导向,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水平。

一、提升全链条科技服务能力

围绕创新链完善服务链,大力发展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业态,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优化科技服务业区域和行业布局,促进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优势互补和信息共享,提升面向创新主体的协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的标准体系,促进科技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采取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

加强全国技术市场一体化布局,探索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规范和流程。发展多层次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加快形成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鼓励地方完善区域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突出区域和产业发展特色,统筹区域技术交易平台资源。支持技术交易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加强各类创新资源集成,提供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鼓励技术交易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发展技术交易信息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集成服务。大力培育技术经纪人,引导技术交易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

三、促进科技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强化科技服务机构全球资源链接能力,支持科技服务机构“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牵头组建以技术、专利、标准为纽带的国际化科技服务联盟。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吸引国际科技服务人才来华工作、短期交流或举办培训。鼓励国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科技服务合作。支持国内科技服务机构与国外同行开展深层次合作,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分享、互联互通的国际科技服务协作网络。

第十六章 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

围绕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专业化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综合载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形成高效便捷的创业孵化体系。

一、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

推进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细分化方向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细分领域众创空间,促进成熟产业链与创新创业的结合,解决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题。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功能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增加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发挥重点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众创空间。

二、发展面向农村创业的“星创天地”

加大“星创天地”建设力度,以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型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于一体的“星创天地”,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三、完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

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大学生创业中的载体作用,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促进天使投资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推广“孵化+创投”、创业导师等孵化模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加强创业孵化服务的衔接,支持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鼓励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等各类互助平台发展,为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源头支撑。构建区域间孵化网络,促进孵化器跨区域协同发展。促进互联网孵化平台与实体经济的骨干企业合作,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融合发展。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孵化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能力。提高创业孵化机构国际化水平,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吸引更多的国际创新创业资源。鼓励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挑战赛等活动,加强创新创业项目与投资孵化机构对接。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业孵化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责任编辑:黄如萍]

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