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永和中队联合永和镇派出所及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查获位于永和镇马坪村的一处隐蔽五金件电镀加工点。当日下午,执法人员抓获该加工点负责人韦某堂,并将其拘留。
来到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点正在进行生产活动。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加工点的生产车间、排污情况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现场主要生产设备有滚镀槽7台,脱水机7台,清洗槽5台,清水槽1个,没有建设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设施。
执法人员发现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滚镀工序和清洗工序,这些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一根PVC管道排放到厂房外约20米外的雨水沟,现场有生产废水溢流外排的痕迹。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加工点生产车间、外排口等场所拍照取证,并对加工点车间内的两个外排口、车间外外排管处等地采取水样,将其送至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
经采样监测,水样中的铜、锌、镍浓度分别超出《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晋江市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晋江市公安局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