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缴公积金预计增加5000元

南安商报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南安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范围及缴存比例的通知》。今年起,南安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将采用固定基数缴存和不固定基数缴存(补缴)方式。

南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计提基数已圈定范围,将按工资总额作为计提口径。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总额计提项目为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提租补贴、行业津补贴、误餐补贴、通讯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未休年休假报酬、绩效考评奖金、文明单位奖金、乡镇工作补贴。

该负责人解释,固定基数缴存,是以各有关单位在职职工每月发放的工资及各项津补贴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计提基数,在工资发放时按月缴入。纳入固定计提基数的各项工资及津补贴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提租补贴、行业津补贴、误餐补贴、通讯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

不固定基数缴存,则以各有关单位在职职工当年发放的奖金作为住房公积金补缴计提基数,在年终各项奖金发放全部兑现后一并补缴住房公积金。纳入不固定计提基数的各项奖金具体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未休年休假报酬、绩效考评奖金、文明单位奖励。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范围扩大了,该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负责人说,以前纳入计提基数仅有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这几项。而从今年开始,纳入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涵盖了以上所有的内容,所以范围扩大了。

该负责人说,调整后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支出,按各有关单位原经费渠道给予解决。文明单位奖励、误餐补贴、混岗事业人员通讯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仍由单位自行解决。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调整了,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5%调整为12%。该负责人表示,不固定基数缴存比例统一按12%补缴。2016年4月以前(含4月)住房公积金尚未缴存到位的缴存单位,仍可按新旧缴存比例差额对2016年4月以前的欠缴月份进行补缴。2016年4月以前应补缴部分的缴存比例仍按15%计提补缴,5月1日起统一按12%计提缴存。

该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此次调整后,一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缴纳住房公积金预计将增加5000多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