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 资料图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执业大律师马恩国指出,选举主任绝对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对参选人资格作评估。至于梁回复选举主任时,与旧的个人Facebook专页“划清界线”,他质疑梁为何之前不公开澄清和报警,又相信选举主任会根据多方面的事实评估梁的选举资格。
执业大律师丁煌表示,梁签署确认书是在法律上作出了声明,日后若有任何违背声明的言行,如在选举论坛表明“港独”,就会干犯虚假陈述罪,需负上刑事责任。至于选举主任会否取消梁的参选资格,他认为,目前情况不明朗,但根据梁过去主张一直违背基本法,若选举主任依法办事亦有机会取消其参选资格。
全国人大代表呼吁选民看清真面目
全国人大代表卢瑞安对梁天琦突然“转軚”表示怀疑,认为其行动反映政治修为及人品可信性不足,“竟然可以将自己讲过的事推翻不认数,根本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直言梁天琦诚信已经破产。卢瑞安又质疑梁声称“Facebook专页不是他经营”,是否就可抹杀过往所作所为,呼吁选举事务处把关,查核清楚对方签署确认书及言论的可信性。
全国人大代表、新社联理事长陈勇形容梁天琦的企图是“司马昭之心”,批评他作为政治人物却轻易改变立场,无论最终是否让他参选,选民都应看清此人的人格与目的。他又认为,当局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候选人进入议会后突然转变立场反对基本法。
还有评论表示,梁天琦可以掩饰自己“内地出生”的事实,可以欺骗公众自己的政治立场,也因谎言而“起家”,但是他却无法改变香港的现行法律,更无法改变香港市民的看法,终究他要被自己的谎言所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