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局相关人士介绍,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可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暂由泉州市农业局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8月1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可前往办理窗口领取或登录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sg.fjqz.gov.cn)查询。该中心业务办理窗口设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咨询电话:0595-22178876)。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受理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林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其他登记及发证的日常事务工作。
泉州市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自8月1日起分别停止受理房屋、海域使用权、林权登记业务。8月1日之前受理的各类土地、房屋、海域、林权等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土地、房屋、海域、林权等权利证书。
另外,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林权证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仍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权利不变动则簿证不更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此外,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正在进行系统数据整理和升级维护,明天将全天暂停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政策解读】
哪些人需要申请办理?
根据规定,一般由当事人主动申请。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办证要多长时间?
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也就是说,有的不动产登记如果需要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之内。目前,泉州市精简办事流程,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审查要求,各类不动产登记办事时限压缩至1~18个工作日。
如何收费?
在国家、省出台新的不动产登记费标准前,不动产登记费仍执行现行标准,具体如下:(1)单独申请土地登记的,按原土地登记收费标准收取,即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2)已办理土地登记后申请房屋登记的,按原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收取,即住房登记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每件550元;(3)申请林权登记的,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取登记费;(4)海域使用权登记不收取登记费;(5)同时申请土地、房屋登记的,泉州市本着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原则,按收费标准更低的房屋登记费收取。
没办土地证二手房能过户吗?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购买二手房申请产权登记时,将实现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对于市民以前购买的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却没有办理土地证的,今后过户也不受影响。
在办理过户时,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需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登记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并颁发同时记载土地和房屋信息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