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脑出血坐轮椅上昏睡公园,路人报警后老人被送到医院救治。治好后,医院多方打听联系上老人家人,但被“拒收”,老人在医院抢救室一住就是49天。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老人家人为什么不愿将其接回?昨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老人脑出血在公园昏睡医院救治后家人不愿接回
6月7日,在泉州东湖公园,一路人发现公园里有一名老人坐在轮椅上昏睡。发现老人的异常后,路人随即报警。
接警后,泉州东湖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并联系了泉州市第一医院的120救护车。
老人被送到泉州市第一医院接受救治,初步诊断为“左侧顶叶脑出血、双下肢动脉多发粥样硬化”。
经过22天的治疗,老人颅内出血已经吸收,症状得到改善,可以出院休养。但医院协同东湖派出所寻找到老人家属,他们却不愿意接回老人,无奈只能将他留在医院,请护工照顾。
老人是南安官桥镇下洋村人,叫王群愉,今年52岁。截至昨日,老人已经在医院住了49天。
“老人目前住在医院抢救室内,占用了抢救室的病床。”院方非常无奈,希望老人的家人能将其领走。
昨日,记者在泉州市第一医院看到老人,老人右腿还有些浮肿。医生表示,老人除了脑出血,还有中风,所以腿脚不便。
在交流中,老人“咿咿呀呀”表达不清,只有个别字眼可以听清。记者注意到,老人一个劲地说“妻子”,但他表示,他与妻子已经离婚。被问及家里情况时,老人长叹了一口气,不愿多说。
老人与妻子离婚17年女儿称其未尽父亲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了老人的前妻苏女士,苏女士表示她跟王群愉已经没有关系了,他们在1999年就已经离婚了。
苏女士表示,之所以会离婚是因为丈夫败家,将家里的店面和田地都卖光了,还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跟她的姐妹借了4万多元外债却让她还。
离婚后,苏女士带着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回娘家,独自抚养孩子,当时最小的儿子才6岁,大女儿才11岁。17年来,王群愉再也没跟她和家人联系过。
苏女士表示,当年丈夫对自己和孩子不闻不问,现在他病了,却要自己和孩子去照顾他,自己心里那道坎始终过不去。
王群愉的二女儿说,她们姐弟三人都是母亲拉扯大的,父亲离开她们的时候,自己只有9岁,对父亲的印象十分模糊,只记得父亲经常不在家,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17年来,父亲未曾来看过我们,现在突然出现,我们难以接受。”
王群愉的朋友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小跟王群愉一起长大,王群愉从小家境不错,没吃过什么苦,年轻时游手好闲,而且家庭观念薄弱,比较没有责任心。王群愉30多岁时,做钢板生意赚了一些钱,却不懂得珍惜,很快就挥霍光了,还将家里的房子、店面卖了,家庭情况每况愈下。前几年王群愉在泉州租房子住,做保险员,后来突发脑溢血,一直由他在泉州的大姐照顾。生病后,王群愉经常坐在轮椅上到处走,被民警“捡回”好几次。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王群愉的姐姐,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那头就一直沉默,随后记者多次拨打电话都无人接听。
【律师】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
对此,南安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志聪表示,王群愉的子女负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苏志聪说,王群愉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虽然王群愉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但不能免除子女赡养他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