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7月21日据财新消息,证监会成立小组处理宝万事件,深交所发函同批万科钜盛华。
证监会表示,针对万科7月19日的公开举报信,证监会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
7月21日,深交所发监管函批评万科、钜盛华。深交所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钜盛华经我部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
在给万科的监管函中,深交所提到:7 月2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你公司确于7月18 日和19 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此前,你公司于7 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 条和第2.14 条规定,我部对你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而在给钜盛华的监管函中,深交所提到:你公司分别于2015 年12 月、2016 年7 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我部多次督促,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规定,我部对你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深交所向万科发布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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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钜盛华发布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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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万科股权之争再发重炮!万科管理层开启反攻,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并详述了宝能资管计划存在的四大问题。
在这份近万字的报告中,万科举报了宝能资管计划存在的四大问题,分别是:九个资产管理计划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九个资管计划违反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九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与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就在万科发布举报信后不久,有媒体爆料称,按照上市公司信批要求,上市公司信息在非指定媒体上出现,必须不能早于指定媒体的;上市公司信息在指定信批媒体上未刊登之前,其他媒体不能私自刊登的。因此,万科发布此封举报信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