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权大战又有新进展。
今日(7月18日)上午,万科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公告,称万科和深圳地铁的重组案,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自万科6月17日的董事会上,就万科引入深圳地铁的重组案,引发著名的分母之争,到如今万科发公告称重组案前途未卜,自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万科重组案引发的舆论大战
上月的6月17日,华润派驻万科的三名董事与其他董事就万科引入深圳地铁重组预案产生了较大分歧,并由此使得万科股权争夺大战进入白热化。
据万科6月18日披露的此次董事会决议,万科董事会10人中有7人通过重组决议,达到三分之二的法定票数,因此万科与深圳地铁的重组获得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张利平存在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特此回避此次会议投票表决。
但华润方面却认为,董事会算上张利平应该是11人,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为8人,所以此次决议并未依法获得通过。
于是就有了著名的“分母之争”。
此后,原万科大股东华润对改重组案公开表示不满。随后,宝能系姚振华方面发布公告,称要求开董事会罢免除张丽平以外的所有董事会成员,舆论一片哗然。
紧接着,万科独立董事华生连发四篇文章,质疑华润和宝能系可能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使得万科股权大战再次扑所迷离。
万科认怂?
从去年夏秋以来,宝能系已五次举牌万科,万科总裁郁亮曾称宝能系为“野蛮人”。对于与宝能和华润的对抗,无论是王石、还是郁亮等万科高层,一直以来都是自信满满的姿态。
而如今,万科引入深圳地铁的重组案,不仅遭遇各大股东围堵,而且舆论汹汹,险些使得万科股权争夺成为公共事件;于此同时,万科市值缩水严重,万科管理层也似乎无法如往常一样保持镇定了。
按照重大重组案的推进程序,获董事会通过仅仅是重组的第一道关卡,之后,该议案还需获得股东会的同意,并由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机构批准。
相比公司内部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对万科来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对此重组案的批准或许更为重要,也更为艰难。不由得让人揣测,面对重组前路艰险重重,万科这是认怂了?
自7月4日复牌以来,万科A持续下跌,今日盘中触及新低17.51元,最大跌幅近29%。据财新报道,截至目前,万科股价已经跌破宝能系用于融资买入万科的个别资管计划平仓线。
据统计,万科A复牌8日市值蒸发近600亿元。按照万科2015年报数据披露,大股东宝能系期末持股26.814亿股,加上复牌后两次增持的7800多万股,宝能系在其中市值缩水达到160亿元,账面浮盈已由停牌前230多亿元,下降至现在的60多亿元。
也有说法认为,今日上午万科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公告》仅仅是为投资者打了一剂“预防针”,目的仅限于风险提示。
万科今日(7月18日)公告称,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作进一步的协商、论证与完善,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也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程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
代公告编号:〈万〉2016-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等有关事项,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2016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 公司及相关方根据问询函准备了相关答复内容,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的回复》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16年7月4日开市起复牌。现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工作。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作进一步的协商、论证与完善,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也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程序。
二、本次交易事项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了特别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2、2016年6月23日,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公开发表《声明》,称“我方明确反对万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预案,后续在股东大会表决上将据此行使股东权利。”随后公司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通过其下属公司华润集团微信公众号回应,称“华润支持万科与深圳地铁在业务层面的合作,反对万科管理层提出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华润对于万科董事会审议及表决重组预案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已发函向两地监管机构反映,并质疑议案审议过程的合规性及议案通过的有效性。”2016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的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乔世波董事、魏斌董事和陈鹰董事(华润派驻万科的三名董事)就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某些董事会议案的表决结果提出质疑,截至公告出具之日,有关事项尚未达成共识,公司将持续就本次交易方案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尽快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但受前述事项的影响,本次交易方案的推进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将每隔30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