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对外通报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6月10日8时左右,惠南工业园区公务车辆驾驶员张东晓值班期间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私自驾驶公车带战友的几个朋友到惠安崇武景区游玩。6月10日20时左右,驾驶员张东晓未将公务用车按规定入库,而是私自驾车回惠安家里。
2016年6月11日,惠南工业园区公务车辆驾驶员林志清因其平时驾驶的公务车空调坏了,私自驾驶另一辆公车去找同学泡茶、办私事。
蒋俊华作为惠南工业园区综合部主任、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公车监督管理、驾驶员教育培训等工作,其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惠南工业园区公务用车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区纪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俊华通报批评处理。要求惠南工业园区责令张东晓、林志清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召开园区机关大会对张东晓、林志清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张东晓、林志清当季度绩效奖金,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