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江西男子偷走他人两部手机 竟索要6000元赎金

石狮日报

“你的手机在我手上,拿6000元来赎。”今年21岁的江西男子何某,见他人落下背包竟偷走包内的两部手机,还向对方索要钱财。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何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据了解,案发前,何某在石狮从事鸡尾酒销售工作。5月23日下午4点多,何某从市区到永宁黄金海岸某烧烤店推销鸡尾酒。和烧烤店老板谈好后,何某就到附近沙滩上散步。“我看到几个女孩子在沙滩的海盗船上拍照,拍完就走了,却把背包落在海盗船上。”据何某供述,刚开始他不敢去动那个背包,而是朝着女孩离开的方向走去。大约过了一分钟,何某发现背包的周围还是没有人,他又折回去打开背包,拿走里面的两部苹果手机和一个钱包。何某打开钱包一看,里面只有一些证件,就把钱包扔了,然后骑车回到灵秀租住处。

­同日晚上7点多,何某拿走的其中一部手机上收到一条语音信息“手机对我很重要,你要多少钱可以给你”,同时还发来一个手机号码。何某通过电话和对方取得联系后,得知对方是手机的主人,就与对方讨价还价起来,要求对方支付8000元。但因担心对方上门找麻烦,何某不敢告诉对方地址,就把手机关机了。随后,何某还用自己的号码加了对方微信,表示对方的手机和身份证在其手上,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5月24日上午10点,何某再次与对方商量,终于谈妥了“赔偿价格”为6000元,并约定下午在永宁黄金海岸某烧烤店收款。殊不知,对方已经报警,当天下午何某一到烧烤店就被公安机关人员当场抓获。经调查,何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