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小吃店老板肉丸中加硼砂售 全部卖给食客被判刑

泉州晚报

晋江一小吃店老板肉丸中加硼砂售给食客被判刑

“我知道硼砂有毒,不敢多加,怕加多了会吃死人。”今年57岁的王某,明知道硼砂有毒,仍将硼砂加入猪肉丸、猪肉羹内,销售给食客。日前王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刑。

肉丸中加硼砂全部卖给食客

2010年3月,王某和妻子王某玉在晋江市新塘街道租了两家店面用于经营小吃,小吃店长期销售肉羹、肉丸等。王某称,他平时专门负责购买原材料,加工制作猪肉丸、猪肉羹等,王某的儿子负责水煮、销售,并雇佣服务员端盘子洗碗。2014年5月份,王某到某制药公司购买了13包硼砂,准备用于添加到猪肉丸、肉羹中,目的是让食物更好成型且有弹性。王某称,他知道硼砂有毒,所以不敢多加,怕吃死人。

王某每天加工生产8斤左右的猪肉丸,按照40碗的数量销售,每碗销售6元钱。每天加工的猪肉羹为2斤左右,按照10碗进行销售,每碗售价也是6元。根据晋江检察院指控,至案发时小吃店总销售数额为171000元左右。这些食物全部销售给客人食用,王某自己和家人并不食用。

一审被判刑罚金十万元

去年11月26日,晋江警方对该小吃店进行调查,现场查扣9袋硼砂共4.5千克,同时还有尚未销售的自制肉丸、肉羹。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检验,扣押的硼砂中四硼酸钠含量为95.3%,肉丸、肉羹也均检出硼砂。随后,警方依法对王某刑事拘留。

日前,晋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生产、销售金额为171000元证据不足,法院予以纠正。辩护人提出扣押的硼砂并未准备用于添加食品的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综上,晋江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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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丸加硼砂新闻频现报端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根据2007年珠海市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珠海市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对城区餐饮单位的早餐点心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七类早点共计100份,进行硼砂定性检查,结果显示:在12份牛肉丸和4份虾饺中检出硼砂,阳性率16%。

此类新闻泉州媒体也有过报道。2015年,在晋江青阳街道洪宅垵社区一牛肉制品作坊里,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50公斤硼砂和近200公斤涉嫌添加硼砂的牛肉制品,作坊老板承认在加工过程中添加了硼砂。

怎么鉴别是否含有硼砂?

硼砂是非常重要的含硼矿物及硼化合物。通常为含有无色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硼砂有广泛的用途,可用作清洁剂、化妆品、杀虫剂,也可用于配置缓冲溶液和制取其他硼化合物等。市售硼砂往往已经部分风化。硼砂毒性较高,世界各国多禁用为食品添加物。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砂,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

怎么鉴别牛肉制品是否含有硼砂?硼砂牛肉的颜色看上去会很新鲜,但相比正常的新鲜牛肉颜色显得深一些,而且摸上去十分滑腻。如果是刚抹上去的,细心看还可以看到白色粉末附着。硼砂牛肉丸一般会很有嚼劲,口感也更加脆滑、弹牙。不过现代食品工艺也可以达到这样的口感,不能据此就认为是非法添加。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牛肉丸时,不要一味追求筋道的口感,也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最好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牛肉丸。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