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原作者蒋胜男被起诉 被告抄袭同名电视剧本

观察者网

有名的电视剧情不仅受观众喜爱,更受同行的“青睐”,这不,小编在网上瞎逛认真工作时,就被这样一个消息惊呆了!

7月6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公布消息称,乐视花儿影视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芈月传》小说作者兼《芈月传》电视剧编剧蒋胜男出版、发行的小说《芈月传》严重侵犯电视剧《芈月传》剧本的著作权,索赔2000万元。

看到这个绕口令似的案情,小编当场就懵逼了。

广大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也纷纷表示不解。

一时间,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消息表现出了极大热忱,纷纷表示“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的乐视”啊。不过等等,好像也有群众对这一事件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机制机智的小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马上了解了一下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2015年11月,在《芈月传》即将播出前,蒋胜男在网上发文就编剧署名权问题发出质疑,于是这一场轰轰烈烈的撕逼大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蒋胜男称,称该剧全部剧本创作均由其一人独立完成,不存在任何其他编剧,所以制片方将王小平列为“总编剧”、将自己列为“原创编剧”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而芈月传导演郑晓龙则认为,蒋胜男的小说和剧本完全不同,根据6月30日,钛媒体的报道,郑晓龙表示,2012年7月,蒋胜男发来《大秦太后》的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但当时小说写得不多。

“《芈月传》小说的绝大部分是在蒋胜男版《芈月传》剧本完成之后写的,并非她所说的早就有小说。”郑晓龙透露。

2015年,蒋胜男正式起诉编剧王小平和制片方,声称制片方“巧取豪夺”其原著作者身份和编剧名分,蒋胜男就著作权向温州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

7月6日,温州鹿城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进行部分证据质证,并对蒋胜男版剧本和王小平版剧本进行比对。知名编剧余飞应邀以独立第三方身份来对两个版本的剧本进行详细对比。

根据微信公众号影艺独舌透露的消息,经过细心比对和区分,余飞做出总结:

王小平剧本总字数:830356。其中基本相同总字数:195194,占比23.5%(195194/830356×100%≈23.5%);重大修改总字数:233776,占比28.2%(233776/830356×100%≈28.2%);完全不同部分占比48.3%(1-23.5%-28.2%=48.3%)。

《芈月传》原作者蒋胜男被起诉 被告抄袭同名电视剧本

该案法庭在听取讨论后怎样判决,还需要拭目以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蒋胜男提起诉讼后不久,花儿影视公司也将蒋胜男告上法庭,认为其违约出版小说《芈月传》。今年4月18日,北京法院终审认定违约出版成立,蒋胜男败诉,承担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

而乐视7月6日的提起的诉讼可以看作这一场撕逼大战的最新进展,乐视花儿影视认为,根据蒋胜男与乐视花儿影视的约定,乐视花儿影视委托蒋胜男创作的电视剧《芈月传》剧本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归乐视花儿影视享有,而蒋胜男出版、发行的小说部分内容抄袭剧本内容,其行为已构成对电视剧《芈月传》剧本著作权(除署名权)的侵犯。

因此乐视起诉要求判令蒋胜男在内三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销售《芈月传》小说、赔偿损失二千万元并承担相关费用。

目前,此案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谁会赢?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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