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就做好2016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6年度商务流通领域追溯系统建设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通知,明确了资金支持的内容及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申报材料及程序,补助领域涉及连锁经营企业、老字号企业、大型商贸物流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等,补助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即日起可到各县(市、区)商务局和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项目
1、鼓励中小便利店、大众餐饮以直营、特许加盟等连锁形式发展,拓展市场,进行信息化系统改造,建立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高效率的配送体系。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等。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开展专业服务供需对接活动。市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补助100万元,县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每个补助20万元。
商贸物流发展项目
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统一配送,建设仓储中心集中存储货物,再统一配送到所属门店。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集中配送,承揽多个商贸流通企业的配送业务外包,统一存储管理供货商货物,再集中配送到门店。按照不高于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1、支持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园区(市场),多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升回收的规模和水平。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街道)、学校、机关、商场;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回收处理技术改造升级。优先支持企业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铅酸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项目
鼓励应达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持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2014年以来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以上企业(需附达标证书复印件),每家奖励2万元。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评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补助。
零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2015年度零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支付。
【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证照齐全、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除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项目、零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外,申报企业项目投资额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计算期内项目投资额要求在2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车辆等固定资产购置或租赁资金),并且已完成该项目总投资额50%以上。
3、老字号企业要求必须是2006年以来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的企业。已被兼并收购的老字号企业,项目投资额需与老字号品牌发展和升级改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