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丰泽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杨国昕同志为丰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受黄景春同志辞去丰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杨国昕同志代理丰泽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区委书记黄景春到会指导,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郑进发、刘圣树、高炳州、李木火出席会议。蔡龙群、骆红、曾国家、杨武能、许金约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