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中介卖淫庭审 称愿捐3到4万求轻判

观察者网

评论中,刘乔安再次提及“公益金”一事,称不是自己提的。

给出的理由是,做公益是私人的事,不会拿来交换!“拿公益装可怜,我到底还是不是人啊”。

而在开庭前,刘乔安的“脸书”是晒生活、晒包、买东西:

据台媒3月31报道,台北“地检署”于2015年年底侦办“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本名刘依函)涉犯跨国卖淫案,认定全案共有2个卖淫集团,虽然其以戴君仪为首的“戴姐”集团,被旗下小姐检举性剥削,但北检调查后并未发现有涉犯《人口贩运防治法》的相关事由,至于以钟宜姿、刘乔安为首的卖淫集团,旗下的女子作证均表示是自愿的,检察官因此认定3人仅中介女子卖淫,依妨害风化罪将刘乔安、钟宜姿、戴君仪等3人起诉。

5月21日,本案首次开庭,刘乔安承认2度协助中介卖淫,法官将她的限制出境处分解除。

刘乔安曾于2014年参加“太阳花学运”静坐,被拍到头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条、身穿热裤、马靴的照片而走红,被封为“太阳花女王”。之后却屡传争议,包括创办“爱飞翔少儿关怀慈善协会”被质疑敛财、遭台媒踢爆是开价十万元的高档援交妹,于2015年被检方查出涉嫌跨国中介卖淫。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