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89座公交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经营权公开招租

泉州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泉州市区189座公交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G2016010。

二、竞价标的:泉州市区189座公交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经营权。

三、标的简介:

泉州市区189座公交候车亭(详见附件1:市区189座公交候车亭及广告版面分布、建设、修整一览表)有154座不锈钢候车亭和35座仿古式候车亭。

154座不锈钢候车亭含温陵路14座、泉秀路疏港路20座、田安路12座、丰泽街8座、东湖街4座、307省道16座、笋江路6座、南环路20座(杨屿村口新建一座不锈钢候车亭)、津淮街10座、坪山路10座(其中坪山路行政服务中心站一座待通知建设后租金按实结算)、刺桐东(西)路16座、云鹿路6座、324国道10座及临彰门2座。

35座仿古式候车亭含东街6座、北门街3座、义全街3座、涂门街6座、新门街8座、城西路9座。

经营期届满之日起,候车亭、站点线路牌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3、建设经营期限为5年(含安装建设期、修整期2个月,安装建设期、修整期不免租金)。

四、标的挂牌价:每年每座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未满1年的,按候车亭座数和启用日按日据实进行结算)。

五、租金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半年第一个月前5日内支付当期租金。

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若竞价成功,交易保证金中的200万元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定《市区189座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出租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若竞价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意向竞租人领取的《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八、特别提示:

1、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租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

2、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情况,并对标的物的价值、制作、使用等进行审核、判定。竞租人不咨询、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咨询、看样时间,均视为对该标的物的认可、知情,并自愿承担责任。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竞价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承租方经营发布广告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规定的位置、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有关性病、整容(丰胸)、男科、女(妇)科、私人医院及门诊部等内容的广告,并应有20%的版面(正面)用于发布公益广告。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闲置空版不得超过15天。

4、中心将于2016年6月28日就“项目公告第九条第3点、第4点” 根据泉州市市政公用管理局出具的不良记录表对意向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6年6月28日17时30分前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可以于2016年6月29日12时前向中心提交书面的《资格审核复议申请》(逾时将不予受理),中心将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将收到的《资格审核复议申请》转送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资格复议,并于2016年6月30日17时30分前通知最终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网络竞价大厅(网址:jjdt.jinmajia.com/hall/?org=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九、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的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且注册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外地广告企业在泉州市必须登记设立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

3、信誉良好(截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能严格履行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因不履行合同有诉讼未了的,或者拖欠广告位置租金尚未缴清的,或者有其它违规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价);

4、不遵守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擅自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至公告截止时还未自行改正拆除的,不得参加竞价;

5、竞租人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单位和法人代表无贿赂证明。

十、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承租方对189座公交候车亭中尚未建设线路牌进行建设(线路牌图纸详见附件2);承租方对189座公交候车亭未建设的候车亭进行新建(候车亭图纸详见附件3,注:线路牌建设图纸按照附件2);承租方对189座公交候车亭中原三角型号线路牌全部改建为单座双面抽拉式线路牌(线路牌图纸详见附件2);承租方更换189座公交候车亭所有广告位的面板。

2、承租方对189座公交候车亭中已建好的候车亭按原样式、原规格修整完好,使候车亭的外观及结构达到如新效果,并符合竣工验收规范的安全要求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公交候车亭、广告版面及线路牌的新建、重建、修整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建立候车亭每月安全巡查制度,若发现倾斜、晃动、腐蚀、漏电等安全隐患或突发损坏,必须按原规格、原样式重新建设(重建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符合竣工验收规范的安全要求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巡查情况次月十日前报送委托方备案。

4、承租方在办理标的广告位设置许可手续后,应当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对候车亭及广告位进行建设、修复,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将竣工验收材料报送委托方备案。

5、该标的广告版面的设置和发布仅限于候车亭设计的或现有设置的广告位上,候车亭上部及其他位置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

6、承租方应在签订《市区189座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出租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候车亭、广告位及线路牌的新建、重建、修整任务。

7、承租方应按政府要求做好候车亭的卫生保洁、维护、安全等工作,若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宣传广告、文字等(包括“牛皮癣”),应立即清除。

8、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应了解竞价标的物的情况,并对标的物的价值、制作、使用等进行审核、判定。竞租人不咨询、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咨询、看样时间,均视为对该标的物的认可、知情,并自愿承担责任。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竞价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9、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等款项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至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定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市区189座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出租合同》。

10、其他要求见《市区189座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出租合同》。

十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授权);

4、《承诺函》壹份(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

5、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的《市区189座公交站点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出租合同》;

7、在泉州市之外注册的竞租人应提供在泉州市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单位和法人代表无贿赂证明。

十二、项目公告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7日。

十三、交易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17时。

十四、看样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十五、竞价时间:项目竞价从2016年7月1日10:00开始,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如因特殊情况,出租方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6年7月1日9:00前通知各竞租人)。

泉州189座公交候车亭建设及广告版面经营权公开招租

十六、交易佣金:中心以竞价成交的5年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