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专家认定江苏阜宁6月23日发生龙卷风 揭EF4有多强

澎湃新闻网

6月25日消息,记者从江苏省气象部门了解到,经过现场勘查研究,气象专家调查组认定,6月23日盐城阜宁地区发生了龙卷风,或达到EF4的高强度龙卷风级别,破坏力巨大。

据江苏省气象台专家介绍,专家组认定,6月23日阜宁地区遭受的的确是一场龙卷风。

据当时雷达遥感观测资料推测,14:19至14:42期间,在阜宁县城西南方向约5-10公里处,在南北宽约2公里东西长约15公里范围内出现10级以上大风并持续20分钟左右。而自动气象站的直接观测显示,14:20-15:20,阜宁县西南部出现长25公里、宽10公里范围内的8级以上短时大风,最大为阜宁新沟镇34.6米/秒(12级以上,时间为14:29)。

根据灾害现场调查的情况,综合气象监测数据分析,结合以往龙卷风风灾破坏力研究,目前估计本次龙卷风强度级别可达EF-4级。

EF4到底是多强的龙卷风

EF,是“改进版藤田级数”(Enhanced F-scale)的缩写,这是国际通用的龙卷风强度分级法。该分类法将龙卷分为6级,依次如下(最大风速计量方法:三秒钟持续风速):

EF-0级:最大风速29-38米/秒,即11-13级;

EF-1级:最大风速39-49米/秒,即13-15级;

EF-2级:最大风速50-60米/秒,即15-17级;

EF-3级:最大风速61-73米/秒,即17级或17级以上;

EF-4级:最大风速73-89米/秒,即17级以上;

EF-5级:最大风速90米/秒或以上,远远超过17级。

我国龙卷不多见,以EF-0级(“温和龙卷”)和EF-1级(“一般龙卷”)为主,但“温和”和“一般”只是相对而言,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白天发生所谓的“一般龙卷”已经可以造成很大的灾害。比如前几年广东东莞境内出现EF-1级龙卷,最大风力达15级,已经造成9人死亡和100多人受伤。

通常而言,EF-0、EF-1级龙卷:广告牌被撕毁,活动板房、工棚等简易建筑倒塌,砖瓦房局部受损,孤立大树被连根拔起,部分路牌、电线杆扭曲吹断,汽车有可能会被吹翻。但砖瓦房不会倒塌,框架结构建筑无碍。

EF-2和EF-3级别的龙卷风,江苏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也有发生,数量已经是全国最多。

EF-4级已经属于高强级别的龙卷风,在美国中部平原地区发生较多,在我国并不多见。1966年,盐城地区就曾经历过一次。据江苏省气象局专家编纂的《中国气象灾害大典江苏卷》记载,1966年3月3日凌晨1点,盐城3个县遭遇龙卷风,数吨重的变压器被吹过河,盐城电厂钢筋混凝土厂房居然被卷去一角,成为废墟。据统计,龙卷风损坏房屋40.25万间,其中8万多间彻底被夷平,87人被砸死,19334户家庭80440人受灾。此外还发现仅养殖的生猪就被砸死156头,损失粮食2450公斤。

为什么2天后气象专家才判定是龙卷风

“龙卷风是中小尺度范围内的气象灾害,往往超出了气象设备的监测范围,很难直接观测到数据,”江苏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韩桂荣介绍,前天事发时,阜宁新沟镇测到了34.6米/秒的大风,“但这只是被自动气象站捕捉到的风,很可能有更大更强的风,绕开了监测设备,没有捕捉到数据。”

所以,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是不是遭遇了龙卷风袭击,不是立马得出了结论,而是先初步判断,然后现场调查受灾情况,灾害现场的痕迹,结合所有掌握的气象观测数据,最后追认的确发生了龙卷风。

6月24日凌晨,中央气象台和江苏省气象台会商发布的消息是:综合各观测资料和现场信息,初步判断有龙卷发生,但强飑线和强下击暴流等天气系统也能造成强风,还需要现场勘查研究后再做定论。

调查组成员多参加过去年长江沉船事故调查

据记者了解,本次调查组的专家中,大多参与过2015年6月“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故的气象原因调查。调查组组长郑永光,是国家气象中心强天气预报中心的高级专家,也是中国研究强对流天气方面的权威,去年曾担任“东方之星”事故调查组气象领域的负责人。

2015年6月1日21时30分,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星轮,在从南京驶往重庆途中突遇罕见强对流天气,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后经长达半年的调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的报告中,认定最终导致东方客轮翻沉的,不是最初判断的龙卷风,而是由突发罕见的“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所致。

(原标题:气象专家认定江苏阜宁6月23日发生龙卷风,风力或超17级)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