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猥亵男工友被捕 泉州洛江首例强制猥亵男性案

泉州晚报

杨某和刘某是工友,一次酒后,杨某猥亵对方。昨日,记者从洛江检察院获悉,杨某被依法批捕。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后,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猥亵男性案。

­据悉,被害人刘某(男)与犯罪嫌疑人杨某(男)是普通工友。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刘某与杨某相约喝酒,酒后杨某要求在刘某宿舍留宿。刘某酒后睡着了,杨某见状,采取亲吻等方式对他进行强制猥亵。刘某醒来,立即推开杨某,要求其离开宿舍。

­刘某随后联系工厂老板报警。案发后,刘某告诉办案检察官,因此事“见不得人”,他并没有马上叫人或呼救,直至联络到工厂老板后才报警。据检察官介绍,强制猥亵案因涉及个人隐私,部分被害人怕丢人而往往选择沉默,试图用这种不作声的方式不让周围的人知道。

­据悉,去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罪进行了修改,设立了无性别差别的保护模式,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从女性扩大到了男性,从立法上承认了男性的权利,这意味着强制猥亵男性也将受到刑法的制裁。任何人只要违背他人意志,猥亵他人,包括损害他人性权利或者强迫他人实施损害其性权利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