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项目最高获10万元扶持

福建日报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省有扶持

优秀项目最高获10万元扶持 服务基层明年起按年度调整补贴

2016年,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达26.2万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根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范围逐步延伸至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我省将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试点工作,推动大学生返乡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在项目资金、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同时,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重点围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环节,主动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在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全省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中省级就业见习计划1000名。对见习留用率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此外,我省将建立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定期调整机制,自明年1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按年度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新兴领域就业。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研发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等领域就业。(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