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梅岭街道碧山社区首次施划128个临时停车位,昨起未按规定停车依法处罚。记者从晋江交警部门了解到,昨天一天,碧山社区四号路共开出罚单28张,违法车主将被依法罚款100元。
昨天下午3:30,晋江交警一中队执勤人员来到碧山社区四号路,这是当天交警部门第二次在该路段巡逻。
记者看见,在四号路靠近新闻花苑一侧道路,许多私家车仍肆意停靠在路边。“以前一直停这里,看来是不能停了。”一辆小货车的司机领了一张“小黄条”。现场,一辆铃木轿车前半个车身停放在小车位上,后半车身停在了摩托车位上,因未按规定停放,该车也被贴条,不少车主认为上楼时间不久,随意停放,结果也“中招”。记者了解到,20日正式施划车位当天,交警已开具多张警告单,但并未处罚。昨天一天,四号路共开出罚单28张,依法各罚款100元。
交警部门介绍,碧山社区首批施划的128个车位属于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位旨在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方便群众临时停车需要。交警部门同时提醒,根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车位上设置障碍,甚至将车位“据为己有”,一段时间后,如遇“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交警部门将依法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