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的大陆配偶如果住在台湾,至少必须等六年才能取得“中华民国”身份证;但同样情况下,台湾的外籍配偶却只要四年就可取得。
据法广中文网6月15日报道,为了一视同仁,不造成歧视,国民党“立委”13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延长会议“修法”通过,将陆配取得身份证的六年期限缩为四年。但民进党认为擅自延长的会议无效。
两党15日各自动员“立委”,本来要在确认议事录时再度对抗,但经过协调,双方同意不再冲突,国民党接受协调结论,认同延长的会议无效,“内政委员会”将另行开会审议该条文。
15日,不少台湾大陆配偶在“立法院”外陈情,高喊反歧视要正视、拒当二等公民、身分证六改四等口号。(来源:“中央社”)
据台湾“中央社”15日报道,15日上午多名大陆配偶前往“立法院”抗议,要求将取得身分证的年限由6年降至4年,与其他外籍配偶一样。
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主委周志伟15日表示,截至今年4月,陆配人数33万1899人,达所有境外配偶人数2/3,这么大一群台湾的新住民,政府应该重视、照顾,但现行法律却对于陆配取得身分证的规定,比其他外籍配偶更为严苛,明显不合理,差别待遇无疑是一种违反平等的歧视。
周志伟称,蔡英文日前才在脸书(facebook)分享国民党主席洪秀柱的脸书文章,认同台湾社会应该停止撕裂、内耗,并写到“任何族群的偏见,我们要立刻停止散布”;他呼吁民进党一同支持“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让陆配跟其他外籍配偶一样,4年就能取得身份证。
他还指出,国民党提出“反族群歧视法草案”,任何特定族群都不应受到歧视,包含在台湾的大陆配偶;他肯定陆委会主委张小月虽在民进党为官,但勇于表达支持陆配取得公民权的时间及资格条件应比照外籍配偶,他希望民进党应该对台湾的民主有信心,敞开心胸接受、认同这群台湾的新住民。
此前,陆委会主委张小月一度表示,支持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的年限和外籍配偶相同;但据法广中文网15日称,民进党内部反弹之后,陆委会14日晚间发出新闻稿,重提过去民进党对大陆配偶的一贯论调,就是“生活从宽,身分从严”,强调年限问题要有完整配套与考虑。
针对这件事情,台湾一直以来的差别待遇非常严重,以前大陆配偶甚至要住满八年,才能取得台湾的身分证,以致找工作非常困难。在陈水扁时代,蔡英文担任陆委会主委,甚至曾打算延长为十一年,马英九上任后,推动法案改革由八年缩短为六年。通常都会认为,民进党不希望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因为重点在于,拥有身份证就有投票权。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5日响应媒体提问时表示,民进党无视两岸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出于政治目的一再加以阻挠,是不得人心的;大陆配偶也是台湾同胞的亲人,希望台湾方面尽快调整和更改这种不合时宜的歧视性规定,切实照顾大陆配偶的合法诉求。
其实,大陆配偶在台湾一直进行“反歧视、要公平”的抗议,但始终遭受阻挠;有些陆配表示自己即使艰辛8年拿到身份证后,在有些方面还是受到歧视。6月13日,台湾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等多个团体组织来自台湾各地的大陆配偶,在“立法机构”门前集会,呼吁当局正视陆配的基本人权,缩短取得身份证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