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取缔“台湾民政府”? 台当局:有结社自由

观察者网

洪素珠辱骂荣民一事,让许多人了解到台湾原来还有一个名为“台湾民政府”的组织。这个组织非但没有依法备案,而且还自制身份证、护照和汽车牌照。对此,台“内政部长”叶俊荣表示,任何民众组织团体是结社自由,都不能违法,必须在既有法律下行使权利。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昨天(13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说,“台湾民政府”制作身份证、汽车牌照和护照,中华民国没有法律可管吗?这三种证件代表公权力,政府必须管控。否则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会荡然无存,要求“内政部”在“人民团体法”限制。

叶俊荣说,“台湾民政府”没有依照“人团法”申请,必须要根据个别情形认定,例如身份证涉及是否伪造、变造,而且是“台湾民政府”的主张,没有任何效力;至于汽车牌照挂上去,违反相关法规,过去也有取缔。

不过,叶俊荣认为,“人团法”需要好好修改,但修改方向是响应人民团体现在活络的事实,不希望它们遁入地下,要有周延的思考方向。

黄昭顺追问何时提出修法?叶俊荣不愿提时间表,强调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叶俊荣也重申,任何民众组织团体是结社自由,都不能违法,必须在既有法律下行使权利。

据中国台湾网报道,在“洪素珠事件”之前,不少人只是将以美和日本为“宗主国”的“台湾民政府”视为政治立场偏激的组织,甚至有人认为“台湾民政府”像个直销团体,社会多不以为意。这次辱骂荣民的事件发生后,引起各界对其多加探究,再加上有“台湾民政府”成员的家属现身说法,外界这才发现,“台湾民政府”从组织章程到实际运作,似乎已具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

透过对组织成员洗脑,“民政府”不但不断招聚成员,甚且成员还被强力说服花钱购买“台湾民政府”发行的身份证和护照等各种证件;该组织宣称,只要拥有“民政府”的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去美国,不需要美国签证;尽管这种说法早就被美国在台协会的官员直接否认,却还是有人相信并加入,还花钱购买“台湾民政府”的各式证件。这种行为已有诈欺之嫌,单凭这一点台当局就应该扩大严办。

更可怕的是,“台湾民政府”散播“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的谣言,并强烈歧视外省族群,如洪素珠就大骂荣民是所谓的“中国难民”,掠夺了台湾的资源,要赶走、要消灭。

这个组织还曾许诺,若当政,65岁(本土台湾人)每月可领800至1200美元的老人年金;满18岁(本土台湾人)配送房屋(有条件);大学(含大专以下)学费全免;全民健保免费(本土台湾人);学生就学贷款不用偿还。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