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政和两名村干部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被通报

福建日报

近日,政和县通报2起在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典型案例,两名村干部被处分。

2014年5月,镇前镇际头村挪用2013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资金0.6万元,作为村道山坡水毁塌方修复工程支出,村支书叶星弟受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1月,镇前镇茶溪村挪用2013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资金1万元,作为村道水泥硬化工程支出,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刘华时受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