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城市展馆失火面积约40平方米无伤亡 网传视频造谣

泉州晚报

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 未造成人员伤亡 造谣传谣都将获刑

昨日9时13分,位于晋江罗山街道福埔社区的城市展馆大楼发生火灾。事发后,晋江消防大队调派7部消防车及4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其间,有网友将河南郑州高新区服装厂火灾的视频造谣为事发现场,相关部门及时辟谣。

火灾发生时,晋江城市展馆不断有烟冒出。

火灾发生时,晋江城市展馆不断有烟冒出。 (网友 供图)

昨日9时17分,陈村消防中队先抵达现场。经火情侦查,初步确认展馆内人员已全部疏散,现场浓烟较多,未发现明显的起火点。消防官兵迅速组织人员冒着浓烟对各楼层进行搜查确认。9时35分左右,侦查到起火部位位于一层总规沙盘展区,消防官兵迅速控制火势。10时,明火被彻底扑灭,消防官兵逐层进行排烟并确认没有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晋江市副市长张淑语,泉州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黄建伟、晋江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李木森以及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4层框架结构公共建筑,起火部位位于一层总规沙盘展区(总面积430平方米)东南角,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目前,事故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之中。

经查,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的所谓“晋江城市展馆大火视频”实为5月21日河南郑州高新区服装厂火灾现场,请广大网友勿再传播。

当前,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上,一些谣言泛滥成灾,有些人是出于无聊主动造谣,有些人是为了增加关注度和点击量而编造、发布、传播虚假消息,还有些人是跟风盲目转发,进一步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为进一步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去年11月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晋江警方提醒,作为网民,不但不能制造和传播谣言,对网络上的各种信息也要仔细甄别、谨慎转发,一旦因为转发虚假消息、网络谣言而触犯法律,也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