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香牛肉粉面店”检查报告
5月16日上午,网友@刺桐-人家 发布 “丰泽区霞淮街一店铺煤气爆炸,卷帘门冲到对面。”微博,疑似为燃气爆炸,我局市城市燃气管理站(@泉州燃气管理)于当日上午联系丰泽区液化气管理站前往事故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报告公布如下:
经市城市燃气管理站(@泉州燃气管理)、丰泽区液化气管理站现场勘查判定,这是一起由燃气泄漏引起的燃爆事故。事故原因是燃气泄漏达到燃爆浓度,冰箱压缩机启动引发插座火花,触发燃爆。
因为泄漏的气体量还比较少,所以对厨房内的损坏相对没那么严重,但由于现场已被破坏,具体燃气如何泄漏无法判定,初步分析为用户用气后未关闭燃气角阀,造成泄漏点燃气泄漏。
我局已于5月17日对事故地点附近餐饮场所,进行燃气安全突查,下步将持续加强对中心市区内燃气安全的检查整治。
用气提醒:
1、如果在室内闻到臭味,说明液化气有泄漏现象,这时要立即关闭阀门,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千万不能开闭电灯、电器,也不能使用打火机等明火,不要在泄漏场所接打电话。
2、每次换罐时,要注意检查液化气罐的橡胶密封圈,及时更换老化的密封圈,防止漏气。连接炉具和液化气胶皮管的接头处,应经常用浓肥皂水涂抹,如出现肥皂泡,说明漏气,应及时到液化气站检修。液化气使用后、睡觉前、出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确保阀门关闭。
3、连接气瓶与灶具之间的胶管长度不要超过2米或短于0.5米,胶管两端必须用制式夹卡紧,胶管老化或破损要及时更换,至少18个月更换一次燃气软管。
4、使用燃气时,要先打开钢瓶阀门通气,再打开灶前开关用气,使用液化气时不能离人。用气后,应先关闭角阀,后关闭灶前阀,万万不能只关闭一个阀门。并务必在三餐用气后关闭所有钢瓶阀门,防范漏气安全事故发生。
正确使用液化气
为保障餐饮场所的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经营者应切实做到:
一查:用气前先查看胶管是否脱落、龟裂,空气中是否有液化气臭味;如有,须中止用气操作并查找原因直至整改到位。
二开:先打开钢瓶阀门通气,再打开灶前开关用气。
三关:用火后关闭灶前开关,并务必在三餐用气后关闭所有钢瓶阀门,防范漏气安全事故发生。
四须:与正规液化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候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五禁:1、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液化气,严禁超量存放,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过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气和其他明火,气瓶和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米,放置钢瓶、灶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
3、严禁使用热源加热、热水浸泡钢瓶,不得倾倒放置或倾倒使用液化气;
4、严禁超期使用减压器、密封圈,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5、严禁自行拆卸、维修液化气钢瓶角阀、减压阀,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残液;
6、严禁使用气液相双头液化气钢瓶;
7、严禁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