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高考期间 泉州市区噪声污染源25日前整改到位

泉州晚报

2016年中、高考即将来临。泉州市环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于5月25日前完成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为中、高考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通知》提出,2016年中、高考期间(高考5月31日—6月8日,中考6月17日—6月23日),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学校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根据《通知》,中、高考期间,市环保局将联合鲤城区、丰泽区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并设立举报电话:12369、22594110,及时受理、从快从重查处环境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环保局一律停止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即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禁止在午间(12:00—15: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段内施工。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经辖区内环保部门审批,并报送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记者 吴宗宝)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