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已进入倒计时。
连日来,泉州交警支队鲤城交警在辖区各主要交通路口,进行集中整治,管理规范路面上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最近20天内,交警共查出电动车各类违法7000多起。
“今年7月1日起,禁止超标电动车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势在必行,希望广大车主不要心存侥幸。”泉州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上月中旬起,泉州交警就在中心市区内环路,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的专项行动。对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假牌假证、违法闯入机动车道行驶、超员载人以及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7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截至昨日,共查处无牌电动三轮车1237起,无牌电动自行车192起,电动车不按道行驶5654起,超员2起,逆向行驶5起,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路面上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了较大改善。
交警提醒,2013年6月,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决定为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车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并设定为期3年的过渡期,即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电动车在中心市区使用期限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今年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得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海都记者 林莉莉 陈晓婷 通讯员 蒋国栋 邱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