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5月5日讯 (廖静 陈维维 张桦彬)“等我买了彩票中大奖,就是有钱人了。”这句话已然成为是大家茶余饭后的玩笑话。5日,记者从福建晋江公安局获悉,一名40岁晋江男子希望通过购买彩票致富,7年挪用公司公款达11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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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介绍,2007年,晋江男子王某(41岁)应聘到晋江某自来水厂担任报账员,主要负责向客户收取维修费用及开户费。
而在2009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向客户收取了维修费及开户费后,本该按照自来水厂规定将款项存入厂里的对公帐户,但他想幻想购买彩票可以致富,最后将收取的部分钱款购买了体育彩票。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王某第一时间将剩余的款项存入自来水厂的对公账户。不过,出纳并未发现这件事。
因此,王某觉得这是一个大好机会,他每次向客户收取维修费和开户费后,挪用部分欠款来购买体育彩票,希望中大奖再将钱归还给自来水厂。
自此,王某每个月都采取相同的方法挪用公款,但却一直没能如愿中奖,却越陷越深。后王某开始向他人借用高利贷购买彩票。去年12月开始,王某因工资无法归还高利贷,只能每月将向客户收取的维修费及开户费全部用于归还高利贷。
今年4月30日,自来水出纳告知自来水厂负责人,王某已经多月未将收取的维修费及开户费存入自来水厂的对公帐户。
自来水厂负责人找到王某要求其说明原因,王某见无法掩盖事实真相,就将其挪用资金的行为如实交代。与自来水厂出纳核对账目后,自来水厂负责人发现王某共挪用112万元。5日上午9时许,王某自来水厂被送至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目前,王某因涉嫌挪用资金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