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泽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工作事项。丰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进发,副主任刘圣树、高炳州、李木火、许贻菲等参加会议。丰泽区常务副区长蔡龙群、区检察院检察长许金约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丰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丰泽区人民政府、丰泽区人民法院、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办法》。《办法》规定,丰泽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商讨全区有关重大事项;拟定交丰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等;联系会议一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丰泽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促进相关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听取了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为满意和基本满意。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丰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进发向新任职的郑小玲同志颁发任命书。
丰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进发向新任职的郑小玲同志颁发任命书。
免 去
江炳溪同志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傅子民同志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雷贞国同志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 命
郑小玲同志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