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婚礼闹市燃放鞭炮 涉事男子处以治安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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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网5月4日讯 (廖静) 鲤城警方4日通报,3日晚10时许,鲤城公安分局接报市区新门街有人燃放烟花的警情后,海滨派出所赶到现场,经查系新门街北幢一住户汪某某结婚,其朋友李某(男,21岁,湖北省监利县人)在婚礼结束后在楼下燃放烟花鞭炮,经查,烟花鞭炮系李某在南安丰州购买的。

鲤城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李某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予以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

鲤城警方提醒,中心市区禁止储存、贩卖、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社会环境。(完)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