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26日,农业部经管司集体资产处处长余葵、省农业厅副厅长伍斌带领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及有关专家来晋江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
近年来,晋江市坚持市镇村联动,稳妥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出台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底,晋江全市392个村(社区)村财收入总额超过2亿元,村均村财收入51.55万元,比增14.9%。
调研组表示,晋江市对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充分发挥农村的发展活力,使集体的积极性和劳动群众积极性得到完美结合。调研组建议,晋江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继续突破成员界定和资产清产核资,走切合实际的改革之路;尊重和发挥基层,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责任;探讨建立市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经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李建辉强调,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重点推进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改革,更是晋江的内在需求,对晋江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激发农村活力、焕发农村生机具有重要意义。要强化领导,建章立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改革有效有序推进;要明确重点,完善方案,围绕股份制改革这个重点,再完善、过细、做全方案;要尊重基层,确保稳定,把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考虑群众切身利益,考虑方式方法;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及时有效与上级对接,建立畅通沟通机制,打造更多农村改革发展的“晋江经验”。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充分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细化具体方案,明确重要节点,把握工作关键点,强化监督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昨日下午,农业部经管司集体资产处处长余葵还应邀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题报告。25日,调研组还实地调研了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西园街道屿头社区、池店镇桥南片区服务中心等地。
晋江市领导曾清金、连泉富、李自力、朱永远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