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道《相依为命的奶奶 一根长绳拴孙儿》版面。
昨天,本报刊登了一篇《相依为命的奶奶 一根长绳拴孙儿》的报道,许多热心市民向记者提出他们的见解和建议,也有很多市民通过厦门晚报的微信公众平台留言。记者搜集了这些读者的建议,并针对是否存在虐童现象一事咨询了律师。记者 江雨丰 实习生 谢翔莹
【读者意见】
能够同情理解,但做法着实不当
来电的市民中,绝大多数声音指出:尽管这个小孩的情况与“留守儿童”有着相似之处,但父母也有义务补贴家用,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还有人认为,如果人的最基本需要即生存的需要都无法满足,教育就不是当前最需解决的问题。老人为了生计无法正常照顾小孩,应当让他们两人得到社会的资助,先解决生存问题,再谈教育。
还有人出主意:送货时可以用手推车或三轮车送,将小孩带在身边。绑小孩的行为确实不妥,不仅不安全,甚至孩子有被拐走的可能。大多数人对奶奶采取同情和理解的态度,觉得奶奶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她也有自己的心酸与无奈,而且在老一辈的思想里,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怎样的影响。他们希望有社会团体关爱祖孙俩,能将孩子送到托儿所或者幼儿园。
有市民分析说,首先拴幼儿这个方式属于下下策,是不值得提倡的。至于奶奶提出的没学费理由很难站得住脚,既然她有能力经营一家杂货铺,周边又有很多邻居帮衬,送小孩上学其实并不难办到。对于这一事情,要先通过血缘亲情的途径解决,再寻求慈善救助,最后万不得已才要诉诸相关条例。
【律师说法】
奶奶行为不算虐童
呼吁公益组织介入
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说,虐待儿童是指家庭成员故意而非偶然地对儿童施以暴力而给儿童造成伤害或死亡的行为,本次事件中奶奶用绳子拴住孙子的行为,并不是以伤害或者折磨孙子为目的,她是为了防止孩子走失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事实上并没有对其孙子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所以尚不构成法律上的虐待行为。
郭丰表示,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是他们的父母,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奶奶并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本次事件中可以请求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以及一些社会的民间组织来劝导其父母,让小孩的父母回到他身边。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认为,这件事情很难从法律的角度去解决,更多应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小孩的奶奶也有自己的难处,这属于无奈之举。希望市民能够从如何救助的角度去看待此类事件,比如呼吁公益组织或相关社团组织介入,来帮助这对祖孙。
【声音】
@小柯:联系父母啊,他们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至少每个月得补贴家用。
@凌:奶奶养孙子这么难,怎么不把儿子叫回来一起负起责任?这样养出来的孩子心理健康吗?
@秋:目前孩子还小,可以把孩子背着干活。孩子再大些了,看看能否申请低保补助,或请相关部门帮助协调下,还是要送去上学的。出门送货把孩子一个人放家里太不安全了,如果孩子玩火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