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20岁的滕某残忍挥出50余刀将室友芦海清杀害,警方3月28日将涉嫌故意杀人的滕某刑事拘留。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4月22日告诉澎湃新闻,他从警方了解到,目前滕某暂未被逮捕,办案人员的说法是精神病司法鉴定还未出结果。
死者芦海清家的小院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由于此案还在侦查阶段,滕某暂未被逮捕的具体原因她不清楚。
龙泉驿区分局此前对案情进行通报,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2栋学习室,用当日白天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室友芦海清杀死。
一位不愿具名的办案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案件的关注度很高,未逮捕原因不便透露,如需了解得向分局政工部门联系。
芦海强告诉澎湃新闻,在弟弟的悲剧发生后,他委托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的陈逢逢和廖勇两名律师作为代理人,两名律师在了解到他们家庭困难的情况后,决定全程免费代理。
陈逢逢说,之所以免费代理,一方面他自己是甘肃人,被害人农村出身、家庭贫困,甘肃农村的贫困现状他深有体会;其次是被害人家庭因为凶案已是伤害很深,不想再让他们支出这一部分费用。
陈逢逢说,目前还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嫌疑人因精神鉴定未出结果暂未被逮捕”,陈逢逢说,具体原因还得问公安机关,作为代理人不能猜测。但从程序上说: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所谓不计入办案期限,是指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所以目前案件在正常程序内。
陈逢逢说,因为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他不便发表过多言论。作为代理人,他们将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客观、公平、公正侦查此案,嫌疑人会依法受到“罪刑相适应”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