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某公司未经批准就先立了数根水泥杆,永春公路分局发现后要求其自己纠正,但该公司仍我行我素。前日,该局路政执法人员协助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这些水泥杆进行强制拆除。
水泥杆未批先建被拆除
4月初,永春公路分局路政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省道306线猛虎路段,有人正在公路绿化带上设置水泥杆,原本整齐完好的绿化用地因此一片狼藉。路政人员当场责令他们停止施工。经查,发现违法设置的水泥杆共有5根。路政人员当场向他们下达《路政管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及业主(永春某公司)自行拆除并办理赔偿手续。
前几日,当路政人员再次巡查至该路段时,发现施工单位仍在继续施工立杆。路政人员再次严肃制止,同时函告并通知执法大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9日,永春公路分局及公路站协助执法大队对这些违法设置的水泥杆实施强制拆除,让绿化带恢复原状。
永春公路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水泥杆等设施,业主单位必须事先向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许可手续,否则均不合法。公路部门一旦发现有未批先设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