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应急车道专项整治显成效 顶格处罚后5天零违法

泉州晚报

昨日,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获悉,4月15日起至今年年底,福建省公安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严查严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及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违法行为。

自今年以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就开始加强巡逻管控,公众微信设置专项违法行为曝光台等。经过一阶段的严格查处和大力宣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违停的违法现象日趋减少,今年1月至4月以来,该类违法行为的数量呈逐步下降趋势,从1月份的1133起降至3月份的900多起,自专项行动以来,泉州高速支队查处在高速公路遇交通堵塞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数量为0。

据了解,“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如,非营运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顶格处理将直接罚款200元并扣6分。

专项行动期间,相关违法的处罚标准如下:

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