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鼻子被割后仍在治疗。网络截图
■ 讲述
“看到伤情,医生也吓傻了”
李云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是湖北人,丈夫是湖南人,比自己年长10余岁。夫妻俩在台州温岭打工,育有一儿一女。去年3月,李云将7岁女儿接到身边办理上学事宜,4岁的儿子留在老家由奶奶照顾。
“我不敢回家离婚,也见不了儿子。”李云说,事发后,丈夫不见踪影,自己与其家人也未有任何联系。李云告诉记者,与丈夫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受殴打家暴,最严重的一次是丈夫在大街上将其头部推撞向电线杆,导致昏迷住院10几天。“每次都想离婚,但打完我之后他又各种哄劝承诺,想着孩子就心软了。”李云说,丈夫家中比较传统,自己与丈夫是二婚,丈夫与前妻育有三个女儿。李云表示,与丈夫相识时并不知道他有婚史和孩子。
事发后,李云被送往附近医院,被告知鼻子无法治疗。李云说,在医生建议下,李云来到温州和平整形医院寻求治疗,“这里医生当时也吓傻了,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李云说,整形医院无法保证治疗效果。随后,李云得知可以给鼻子做假体,“得做好几次,但费用很高,最少要30几万。”李云表示,自己知道高昂的费用后再次被打击,打算放弃。
李云告诉新京报记者,一年来经过断断续续的治疗,已花费近十万元,目前自己基本靠嘴呼吸。
■ 追访
丈夫施暴该担何责
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可追刑责
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于去年4月7日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李云鼻子自鼻梁中段以下缺损,鼻子大部分缺失(约70%左右),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鉴定意见为李云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韩骁表示,对于丈夫割掉妻子李云鼻子的行为,依据有关刑事法律对其进行认定,该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器官的缺损”与“器官功能丧失”,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严重残疾”。被害人妻子的伤害程度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属于“特别严重残疾”,依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云可以因自己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