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南平市延平区纪委通报一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该区5名镇村干部因为对扶贫资金使用履职不正或监管缺位被查处。
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水南街道玉地新村未经国土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违规使用造福工程专项资金建设新村配电房及老人活动场所一体用房。因不正确履行职责,玉地新村党支部书记杨永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杨福亮(非纪检监察对象)受到通报批评和扣发2015年度50%绩效工资处理。因监管缺位,分管老区扶贫工作及挂点玉地新村的水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苏昌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水南街道办村(居)账托管中心主任伍道平和时任水南街道办村(居)账托管中心会计叶月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