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泉州市日前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十大方面对此进行扶持。
营造宽松准入环境
根据《意见》,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合伙、合作和其他投资方式,在我市数控一代、泉州制造2025、智能设备(技术)、社会服务、文化创意、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电子商务、农业开发、物流配送、传媒广告、物联网、高新技术等行业和领域创业。
台湾青年在泉设立公司,符合条件的允许直接登记、“先照后证”。
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创建泉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重点支持晋江洪山文创园、晋江“三创”园、福建闽台农产品市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初具规模、条件较成熟的各类园区创建“泉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
2016—2018年,市财政每年将安排150万元,对形成台湾青年集聚创业示范效应的泉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给予奖励。对累计引进8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16人以上,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基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累计引进15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30人以上,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基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创业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推动泉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我市创业的符合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的台湾青年提供5年以内、单户额度30万以内的优惠“台湾青年创业专项贷款”。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成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引进创业投资基金,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中介机构和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融资服务和设备融资租赁。
扶持涉农及中小微创业项目
《意见》指出,经评审符合相应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等,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万—15万元相应类别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扶持。
对从事农村规模种养、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涉农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农民创业园,享受省、市支持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投创科技型、文化创意型及动漫、设计、软件、互联网+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当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支持入孵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
提供创业辅导服务
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指定1个机构,作为台湾青年创业辅导的工作机构,负责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对接、贷款融资、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前期服务,提供企业报建和运营期间所需的配套服务,提供投资经营者子女就学、住房补贴、驾照办理、社保医疗等相关问题的协调服务。
2016—201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对推荐或辅导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做出实效的示范团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人才培训经费最高支持五万元
在泉创业台湾青年,符合《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若干规定》(泉委〔2010〕53号)引进条件,经认定为泉州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团队核心人才的,参加境内外培训,由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培训费用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享受租房买房补贴
台湾青年在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内设立公司,所在地政府通过评估可根据不同业态、投资规模、企业经营情况,向台湾青年提供免费办公经营场地或租金补贴。
符合《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若干规定》标准,被评定为泉州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的台湾青年,在创业所在地购置自用住房,原则上按照现有人才政策兑现住房保障政策待遇,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30万元的购置自用住房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除享受上述购房优惠条件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从人才专项经费再给予每户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的,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团队中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支持人数不超过5人、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
提供子女就学、社保等服务
在泉创业就业台湾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在报考泉州市高中阶段入学考试时,享受加分待遇。
台湾青年在泉创业并聘用台湾青年的,本人及所聘用的台湾青年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来泉实习可享补贴
鼓励我市用人单位接收台湾大学生来泉实习,经用人单位申请,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习内容、人数、时间等给予来泉实习的台湾青年适当的交通和生活补贴。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大学生来泉就业,与大陆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样就业创业机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协助申请省级优惠政策
积极协助申请省级优惠政策。对符合省级奖励标准的基地,积极协助相关基地,按不同档次向省级财政申请200万、500万、1000万元不同等次的奖励;对推荐或辅导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做出实效的示范团队,依照省级奖励标准,积极协助向省级财政申报不超过100万元的相关奖励;对符合省重点、省优秀的创业项目,协助申报评审。获评后,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创业扶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