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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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银行、证券等主流金融业态借助网络科技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信息化、综合化经营渐成趋势。为进一步发挥金融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和跨境金融支持晋江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近日,记者从晋江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晋江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和跨境金融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据悉,为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意见》从多方面给予相应鼓励。“在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主体上,《意见》给予企业落户奖励、贡献奖励、办公补贴及评优奖励,如在落户奖励中对在晋江依法设立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法人企业,运营满一年以上按实际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晋江市金融工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意见》指出,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培育衍生互联网金融业态,研发互联网金融项目;鼓励银行对互联网金融资金引导监管,支持银行机构为晋江市P2P、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资金托管、支持清算等配套服务。

同时,《意见》还进一步促进晋江产业与互联网金融深度融合,“鼓励晋江市电商平台自建或与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方式开发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于成功开展线上金融业务的电商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该工作人员介绍,《意见》支持互联网金融平台扩宽融资渠道,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此外,为加快发展跨境金融,《意见》在跨境贸易结算、跨境融资与跨境并购三方面也制定了相应鼓励措施。如在贸易结算中,支持银行机构通过系统一站式接入,为晋江市电商平台提供跨境商户集中代收或代付交易资金,每成功接入一家晋江市电商平台并已实际开展跨境业务的银行,奖励5万元,每家银行每年最高奖励20万;又如在跨境融资中,《意见》指出,支持企业开展跨境商业保理业务,鼓励晋江市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对新设立或迁入的商业保理机构按公司实收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责任编辑: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