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泉州市经信委获悉,为大力推动动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壮大泉州市文化产业,2015年度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启动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可于今年4月29日前申报。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享受本次补助条件的,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据了解,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省级电视台播出的,按每分钟二维1000元、三维15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每分钟二维1500元、三维25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均有播出的按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对已获得在省级电视台播出资金奖励后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给予补差奖励。
获国际性、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奖项的原创动漫产品,分别给予50、40、20、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项奖励10万元;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项奖励15万元。获多级奖励的就高但不重复奖励。
企业初次获得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动漫企业出口国外、境外的动漫产品除享受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当年度外贸出口扶持政策外,出口额达到100万—500万美元(不含)、500万—1000万美元(不含)、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此外,鼓励泉州市动漫企业开拓国内外动漫市场,积极参加国内、国际动漫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对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展会的单位,按其展位费的50%予以补贴。
而对自带重大动漫游戏原创题材作品(项目)入驻泉州市发展,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动漫企业,经评定后给予20万元创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