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严厉打击销售假药行为 去年至今法院共审理14起销售假药案
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日前,石狮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4起销售假药案,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或缓刑,并处罚金,严厉打击了销售假药的行为,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截至目前,石狮市已审理14起销售假药案,刑罚最高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震慑了不法商家,对维护药品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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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没有批号的“性药” 5名店主获刑
“我认罪,恳请法官对我从轻处罚。”近日,石狮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童某以牟利为目的,从2015年4月起,在石狮华林路26号其经营的性保健品店,销售“硬到底”、“动力伟哥”等药品。2015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抓获童某,并查获“硬到底”、“动力伟哥”等9种42盒药品。经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童某销售的上述药品均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应按假药论处。
经审理,石狮法院认为,童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仍进行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无独有偶,4月1日,石狮法院还集中开庭审理了4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张某生、王某祥、梁某先、郑某香分别在其经营的性保健品店,销售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的性保健药。经相关部门认定,这些药品应按假药论处。石狮法院审理认为,他们四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分别受到相应的刑罚。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 涉案金额28万余元
从香港进口“双飞人”、“万金油”、“风湿骨刺丹”等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放在自己经营的药店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285190元。被告人施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分别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这也是石狮法院审理的销售假药案中刑罚最高的案件。
据了解,施某与王某系甥舅关系,两人于2010年起共同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2014年至2015年间,他们先后多次出售“双飞人”、“万金油”等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给他人。2015年3月,公安人员在施某、王某的两处经营场所及仓库分别查获“水鸭牌苦丸”等129种药品,其中,126种次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41873元)并抓获施某。随后,还在药店二楼仓库查获“林利源保婴丹”等117种药品,其中116种次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0124元),并抓获王某。经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只要销售假药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加大打击销售假药的力度,《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只要销售假药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是假药而批发并零售的,要以销售假药罪论处。”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严厉打击各种销售假药行为,截至目前,石狮法院已开庭审理14起销售假药案,15名被告人获刑,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进一步维护我市药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陈书雄 吴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