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清华大学福建招生组获悉,清华大学2016年自强计划公布,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开放申请。报名时间从4月6日开始,截止到4月25日24时,全部报名程序在“阳光高考平台”即可完成。
据了解,自强计划测试安排在高考后进行,6月10日左右在全国开设考点举行初试,6月16日在清华大学校内举行复试。
针对这项定向招收农村学生的选拔项目,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刘震表示,“自强计划是清华大学多元选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选拔中,格外注重学生的品质品格等综合素质的考察。”报名者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据介绍,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大学申请资助。获得自强计划认定的考生,可以获得30到60分的优惠加分。同时,清华大学进一步扩大“自强计划”实施范围,不再受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等限制,认定人数将进一步增加。
据悉,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实施以来,累计有1000余所贫困县的县级及以下中学提出“自强计划”申请,来自100多所农村中学的200多名考生顺利被清华录取,近120位同学是其所在县5年来考入清华的第一人,近30位同学是其所在中学有史以来考入清华的第一人。(记者 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