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召开空气污染整治协调会 行动1个月整改30个问题

南安商报

25日,南安市召开空气污染整治协调会,决定行动一个月,整改30个污染问题,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副市长张瑞平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2月29日环保厅公布的《2016年1月份福建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位列全省59个县级市第50名,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市环境监测站当即对1月1日-3月13日时间的监测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监测发现,1月1日至3月13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级达标天数为17天,比例为23.3%;二级达标天数为40天,比例为54.8%;轻度污染13天,比例17.8%;中度污染2天,比例2.7%;重度污染一天,比例1.4%。全市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两者共占主要空气污染物总含量的92.4%。

排查发现,目前市区存在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垃圾随意倾倒、任意焚烧,建筑施工无围挡、无硬化造成“全裸工地”、土方车无冲洗无覆盖,矿山开采,露天烧烤等30个问题,直接导致空气质量得不到改善。

此次整改行动时限为1个月。按柳城街道、美林街道、溪美街道片区划分,整改责任分工涉及国土、环保、行政执法、市政、住建多个部门,整改任务涉及30项,将多举措整治南安市区空气污染。

会议强调,环境空气污染涉及领域、主管部门多,要进行责任细化分工。环保局要负责指导、督促、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污染的工业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国土部门、相关街道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取缔粘土砖生产企业,加强对市区及周边采矿点、石子加工厂的监督管理,督促做好采迹地整理和植被恢复;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业主的管理,强化施工和拆迁工地扬尘监督;市政部门牵头加强渣土运输车监督管理和路面保洁;相关街道负责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指导煤堆、料堆逐步搬迁到市区外,强化垃圾、秸秆焚烧面源头污染治理;行政执法部门牵头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记者 赖香珠)

[责任编辑:林春婷]